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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民盟省级组织的历史沿革

   1944年11月5日,100多名盟员在成都慈惠堂召开会议,成立民盟四川省支部委员会。这是现在的民盟四川省委员会的前身,其时就是四川省级盟组织建立的时间。会议由张澜主席监选,选举产生了民盟四川省支部第一届委员会。委员会由9名委员组成,李璜为主任委员兼组织委员会主任,张志和、李相符为组织委员,田一平为秘书主任,马哲民为宣传委员会主任,杨叔明为国内关系委员会主任,宋连波为国外关系委员会主任。其中担任主委的李璜和杨叔明、宋连波均是青年党成员。

   1944年9月民盟全国代表会议以后,民盟总部和省级组织都设立了国际国内两个关系委员会,说明当时为了适应现实政治生活的需要,民盟已经对处理党派关系和国际关系给予了相当的重视。

   1946年11月,民盟四川省支部在成都召开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民盟四川省第二届支部委员会。张志和任主委,杨伯恺负责宣传,罗忠信负责组织,田一平负责秘书处,刘堃南负责对外联络,朱戟森负责财务。此后,民盟四川省支部委员会积极拓展盟务,发展盟员,建立组织。先后建立了双流、新津、遂宁、南充、内江、自贡等54个县、市分部或小组。此时,全国盟员总数为3000余人,而四川全省(不包括重庆市)的盟员就有2000多人。

   1950年之前,在原四川省所辖行政区域内,民盟建立了民盟四川省支部(1944年11月成立),民盟重庆市支部(1945年9月成立)和民盟西康省支部筹委会(1949年8月成立)三个省级组织。1950年,中央政府把四川分为川东、川南、川西、川北四个省级行政区,并成立了行政公署。民盟因此而设立了川西、川南、川北三个区支部(省级)临时工作委员会。

   1952年7月,中央政府决定,将川东、川南、川西、川北四个行政公署撤消,合并组成四川省人民政府,9月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在成都正式成立。同年,民盟撤消川西、川南、川北三个支部建制,于11月30日成立四川省支部临工会。1954年2月,四川盟的组织整理工作基本结束,临工会的使命完成,四川省盟员代表大会在成都召开。出席代表105人,会议选举产生了民盟四川省支部第一届委员会,这是民盟四川省委员会届次计算的起始。当选的主任委员为彭迪先,副主任委员贾子群,以及委员19人,候补委员6人。

   1954年6月,中央政府委员会第32次会议通过并发布《关于撤消大区一级行政机构和合并若干省、市建制的决定》,西南、西北、华东、华南、东北等各大区行政机构随即撤消。7月,重庆市并入四川省建制,改为省辖市。1955年7月,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关于撤消西康省的决议》,将其行政区域并入四川省。10月1日,西康省人民政府(时称人民委员会)及所属各工作部门,办公机构停止使行职权,宣布撤消,即日接受四川省人民政府(时称人民委员会)领导。

   行政区划的变动使民盟对自己所属的组织机构也做了相应的调整。在四川省合省之前,川南、川东、川西、川北四个行政区的公署和西康省、重庆市,同属西南军政委员会领导下的地方省级国家行政机关。这些地方的盟组织均由民盟西南总支部领导。随着大区行政机构的撤销和行政区划的调整,1955年1月,民盟总部组织委员会决定,撤消西南总支部,将重庆市支部改为重庆市分部,由四川省支部领导,同时扩大四川省支部委员会的组成名额。民盟四川省支部于同月28日举行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推选原担任重庆市支部主委的潘大逵为主任委员,彭迪先、田一平、肖华清、贾子群为副主任委员。扩大后的委员会由36名委员,6名候补委员组成。

   西康省撤消后不久,原民盟西康省支部亦予撤消,原有西康省各级盟组织即归四川省支部领导。原西康省支部部分领导成员加入四川省支部委员会,参加工作。

   1955年3月,民盟总部中央常委会发出召开民盟全国代表大会的通知,要求各省(市)级组织应召开盟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出席民盟全国大会的代表。12月,民盟四川省第二次代表大会在成都举行,主委潘大逵代表省支部作了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以来的工作报告。大会讨论了《盟章修正草案》,选举产生了四川省出席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21人。值得一提的是,这是民盟四川省级组织迄今召开的历次代表大会中唯一没有进行换届选举的代表大会。民盟四川省级组织的历史从这里开始,形成了本该相对应的四川民盟省级委员会的届次和代表大会序数的位移。

   1956年2月9日,民盟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这是民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首次召开的全国代表大会。大会通过了民盟中央副主席章伯钧所作的盟务报告,选举了民盟新的中央委员会。大会还通过了修改盟章的决议。这是本次大会的一个重要成果。盟章在通过之前由盟章起草委员会草拟完毕,随即下发各地方盟组织进行讨论。在历史上,这是民盟第一次将重要文件的草案在正式提交大会通过之前先作广泛的民主讨论和征求意见,产生了良好的效果。修改后的盟章对盟的组织机构名称做了改变。先是,盟的中央组织称为总部,盟的地方组织(省市县级组织)称为支部,基层组织则称为区分部、小组。改变之后,总部改称为中央委员会,省市县支部改称为省市县委员会,区分部则改称为支部。

   修改后的盟章经大会通过后,即公布实行。1956年4月,民盟四川省支部报经民盟中央批准,改称民盟四川省委员会,这是四川省级盟组织首次使用“省委员会”的名称,以后一直沿用至今。

   1959年7月,民盟四川省第三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了民盟四川省第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代表大会召开的时间是1962年7月。那时,谁也不曾料到,下一次代表大会要经过17个年头之后,才能召开。

   文化大革命时期,民盟被迫停止活动。1968年——1977年之间,民盟四川省委机关没有任何档案资料保存下来。

   1979年12月,民盟四川省第五次代表大会召开,以后又分别于1984年、1988年、1992年、1997年、2002年、2007年和2012年召开全省盟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从1954年2月至2012年6月,四川民盟共举行了12次全省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11届民盟省委员会。(冯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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