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同盟眉山市委员会 >> 庆祝中国民主同盟成立80周年


心中的赞歌

——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征文

曾涛


  我和我的祖国  一刻也不能分割

  无论我走到哪里  都流出一首赞歌

  我歌唱每一座高山  我歌唱每一条河

  袅袅炊烟   小小村落   路上一道辙……

  和无数中华儿女一样,无论在哪里身处何方,每每听到《我和我的祖国》这首歌,自豪与崇敬跃然心上。

  公元二O一九年十月一日,祖国七十年华诞。

  七十年,斗转星移,沧桑巨变,日新月异。

  七十年,中国法治建设波澜壮阔。从人治到法制,从确立法治方略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法学家曾坦言,是否拥有完善的法律援助制度是现代社会衡量一个国家法治水平和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亲历了、见证了新中国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曾被英国称为“穷人”保障制度的法律援助,从道义行为、民间慈善一步步演变为国家重要法律保障制度,历经了一场怎样的伟大变革……

  中国,一个具有五千年文明史的古国,中华法系源远流长。有证可考的最早的法律援助活动出现在春秋时期。清末沈家本在《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的奏折中对法律援助有所涉及。北洋政府司法部颁布了《核准制定辩护人办法令》,迈出了探索法律援助的第一步。南京国民政府,草创了一套由国家主导的公设辩护人制度和律师公会主导的平民法律扶助制度相结合的法律援助体系,法律援助制度萌芽。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特色的法律援助制度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过程,生机勃发。

  1954年《宪法》《人民法律援助组织法》确立了刑事制定辩护制度。1956年《律师收费暂行办法》规定了律师免费或减费给予法律帮助的案件范围。1979年我国第一部《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可以指定辩护和应当辩护的范围。1992年,武汉大学成立了“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1993年全国第一个政府批准的法律援助机构设立——广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揭开了中国法制文明史上崭新的一页。1994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一次出现“法律援助”名称,拉开了中国法律援助法制化的序幕。北京、上海、郑州、武汉、西宁、银川等城市率先试点法律援助工作。1996年5月,全国第一个省级法律援助机成立——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1996年5月15日,《律师法》颁布,专章规定了法律援助,勾勒了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轮廓。1996年12月28日,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国家级法律援助机构诞生——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1997年5月26日,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成立。2001年,法律援助年第一次将写入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被提高到国家高度。2003年7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颁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以行政立法的形式将法律援助制度确定为一项国家制度。2013年11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法律援助制度提升到国家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和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高度。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以民生与公正理念为引领,提出了新时期法律援助工作持续发展的新要求。2017年,国务院印发《“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基本社会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再次开启了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新征程……

  细数着这些法律援助发展史上的里程碑事件,新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进程斑驳可见。

  七十年,风雨兼程,新中国法律援助事业已经走出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法律援助之路,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建立了覆盖全国的法律援助组织机构体系,稳定的经费保障体系,专业的人才队伍,标准化的法律援助质量监管体系,援助范围不断扩大,法律援助案件数量不断增加,法律援助服务供给能力不断变强,受益群体越来越多,平均每1100人有一个案件获得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已经成为助推国家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制度,成为中国特设社会主义制度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基石。

  七十年,法律援助被重新定义。它是国家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无偿的法律服务的法律制度。它让打不起官司的人能打得起打官司,它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七十年,紧贴民生民本,服务弱势群众,人文关怀,帮助“争权夺利”。为咿呀学语的幼童追索抚养费,为耄耋之年的老人索要赡养费,为工亡职工追索死亡赔偿金,为进城务工的农民讨要工资,为遭受家暴的女子申请人身保护令……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群众感受了制度的温情,见证了法律的力量,分享了改革开放的红利。

七十年,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展示了党和国家法治建设的坚强决心和智慧,标志了中国法治水平与文明进步取得的非凡硕果。

  1495年,英王亨利七世在一个法案中规定:“正义应当同样给予贫困的人,根据正义原则任命的律师应当同样地为贫苦人服务”。今天,我们做得更好。为弱者、残者、少者、贫者提供法律救济、法律帮助,保护司法人权,实现司法公正,真正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之精神。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

  如今,《法律援助法》已列入国家立法计划。注定了我们必将再次扬帆远航,迎接祖国的百年华诞。

  这是我们的时代。

  这是最好的时代。


地址:四川眉山    电话:028-38195572   传真:028-38195572
Copyright © 2014 中国民主同盟眉山市委员会 All Rights Reserved.